招标公告
tyc1286太阳成集团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
代理人比选文件
一、基本情况概述
(1)2018年6月,tyc1286太阳成集团(以下简称“通和集团”)与天长市重点工程管理建设局(以下简称“天长重点局”)签订了《委托代建合同》(详见附件一),约定:由天长市重点局将天长市广场东路、西路建设项目委托给通和集团实施代建管理,工程总建设期为300日历天。代建工程造价由通和集团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合同造价,最终造价以天长市审计局审计价款为准。2018年11月,通和集团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市政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详见附件二),约定通宇市政公司完成通和集团代建范围内的工程,并且约定该合同按16985013.24元固定总价包干。2019年1月,根据天长市重点局发送的《关于广场东、西路代建范围的函》的内容,通和集团、通宇市政公司、及天长市城南片区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关于天长南市区道路代建工程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详见附件三),约定对原施工合同中的承包范围变更,调整工程造价。
(2)2019年12月案涉工程经验收合格,2021年1月通和集团与通宇市政公司签订《天长市南市区二期支路二、支路三道路工程竣工结算书》(详见附件四),载明该工程决算价为17541452.81元。2021年8月及2022年5月,通宇市政公司向通和集团分别出具《关于申请上报支路二、支路三道路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承诺》(详见附件五)。
(3)现因案涉工程结算问题引起纠纷,具体案情详见附件六
二、比选内容
1.各参选人基于上述基本情况,结合证据材料自行分析后提供相关的诉讼处理综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答辩要点、证据的组合应用、分析本案代理工作中的争议焦点、评估潜在风险并作出应对安排)、诉讼代理服务、起草诉讼文书、代理出庭应诉、办理诉讼保全;
2. 费用计取:控制价不超过 10万元,由代理服务费及差旅费,税金组成。二审(如有),不超过一审收费总额的50%。具体代理费总额、付款条件和方式另行通过磋商性谈判确定。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至少5年的律师事务所;
2.其拟委派的律师在近5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截止到比选文件发出日,参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确保其代理本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且在确定为代理人之前及代理期间已做好防止利益冲突的合理安排;
4.参选单位团队负责人应执业10年以上,并在合同纠纷、建工法律服务领域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业绩,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
5.承担保守tyc1286太阳成集团保密信息的义务。
四、递交文件的内容
1.律所及承办律师简介及相关业绩 ,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信用代码证、有效律师证、年审记录等 ;
2.服务内容和服务方案;
3.报价及针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书面承诺。
五、截止时间和地点
请于2023年8月 16 日下午17: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参选所需文件送至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21楼法务办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51-65121759
特别提示:
本次比选根据各参选人的综合处理方案及合理价格确定中选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参选单位获得案件的代理权,也没有义务对未中选单位进行任何解释和说明。
本次询价为要约邀请,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比选活动,不承担参加比选单位的任何责任及费用和损失。
所有附件均为线下领取复印件,且参选人需承诺不得用于制作参选文件之外的其他用途使用。
附件一:《委托代建合同》
附件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附件三:《关于天长南市区道路代建工程的补充协议》
附件四:《天长市南市区二期支路二、支路三道路工程竣工结算书》
附件五:《关于申请上报支路二、支路三道路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承诺》
附件六:《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
tyc1286太阳成集团与合肥通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 代理人比选文件
tyc1286太阳成集团
2023年8月14日